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时间:2020-10-17 阅读:37456
宁夏师范学院
固原 高校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9〕72号)及《关于印发〈宁夏师范学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编办发〔2020〕90号)精神,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4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应聘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应聘者应取得相关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且须具备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其中:

1.文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纪委和财务处的岗位招聘2020年10月14日(含当日)前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表1)》(附件1);

2.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的岗位招聘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前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表2)》(附件2)。

(四)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以及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将于10月14日在宁夏师范学院官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8:00—10月26日18:00,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请广大应聘者登录宁夏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xsfxyzhp@***进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虑当前疫情情况、不接收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分初审和现场复审。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完成资格初审。

现场复审时间:2020年10月30日8:00-18:00,地点:华旗伯爵酒店一楼(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学院路交汇处)。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下述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提交《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含当日);

5.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的书面证明;

6.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和《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者告知书》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学校各留存一份。

(三)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8:30-10:30;

笔试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理工楼。

3.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请应聘者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以及美术学院招聘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待定)。

5.参加现场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6.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

2.面试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理工楼。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其招聘资格。

4.面试内容及方式

(1)教师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准备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其它岗位实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考查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

体检由学校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夏师范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七)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学校为审定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逾期未能签署合同的,取消招聘资格。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师范学院备案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师院发〔2020〕127号)执行。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罗老师 0954-2665838

监督投诉电话: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54—2079466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校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我校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防疫要求

1.应聘者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码或可以证明健康的材料从宁夏师范学院西大门进入,请自觉有序排队,间隔1.5米,进行测温、检查,并按指定路线进入面试考场,全程佩戴口罩;额温异常者,立即进行口腔或腋下测温,体温超过37.3℃者,禁止进入校园,按程序报属地指挥部处理。

2.考试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考场滞留。

3.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4.应聘者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5.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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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 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 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备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宁夏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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